關于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開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及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為貫徹學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有關精神,不斷加強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強化研究生指導教師立德樹人職責,提升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質量,根據(jù)《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中地大京發(fā)〔2022〕30號)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組織開展2022年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及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jù)和原則

  本次研究生指導教師年度考核及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的依據(jù)是新修訂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中地大京發(fā)〔2022〕30號)。

  各培養(yǎng)單位須嚴格按照此文件所規(guī)定的考核條件和審核程序,充分發(fā)揮主觀能動性,從有利于學位授權點的建設與發(fā)展出發(fā),綜合考慮上年度本單位招生情況、學科特點及學位授權點評估和發(fā)展、師資隊伍水平、導師科研成果與經(jīng)費、師德表現(xiàn)以及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等,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考核及審核工作。

  二、考核及審核范圍

  2022年考核:除2021年及2022年新選聘研究生指導教師外的所有研究生指導教師(含兼職指導教師)。

  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擬于2023年招收研究生的全校研究生指導教師(含兼職指導教師)。

  三、考核及審核內容

  2022年考核:指導教師按所屬培養(yǎng)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內容按《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2022年4月修訂)》(中地大京發(fā)〔2022〕30號)第四章第二十四條執(zhí)行。

  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在2022年度考核的基礎上,指導教師按所屬培養(yǎng)單位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招生資格審核;跨培養(yǎng)單位招生的指導教師應到相應學位授權點所屬培養(yǎng)單位進行招生資格審核。

  四、工作程序

  1、填寫表格。研究生指導教師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2年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擬于2023年招收研究生的研究生指導教師(含兼職指導教師)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指導教師年度招生資格審核表》,本人簽字后報送所在培養(yǎng)單位。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指導教師所屬培養(yǎng)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其履行職責及指導研究生情況進行考核,特別是對在學位論文抽檢中出現(xiàn)過問題的指導教師要進行重點審查,并簽署考核及招生資格審核意見。

  3、各培養(yǎng)單位匯總:各培養(yǎng)單位匯總本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情況,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2年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匯總表》;各培養(yǎng)單位匯總本單位研究生指導教師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情況,填寫《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3年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匯總表》(按學術型博士、專業(yè)型博士、學術型碩士、專業(yè)型碩士分別匯總)。

  4、學位辦公室及招生辦公室復核。學位辦公室對指導教師考核材料進行復核、抽查。招生辦公室對指導教師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結果進行復核。

  五、結果使用

  1、2022年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

  2、2022年考核合格且通過招生資格審核的指導教師,方具備2023年招收研究生資格,可列入研究生招生簡章。

  3、逾期無故不參加考核和招生資格審核的指導教師不具有2023年招生資格,并不得列入招生簡章。

  六、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指導教師年度考核及招生資格審核對加強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指導教師責任意識、強化指導教師立德樹人職責和保證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具有重要作用。請各培養(yǎng)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相關工作,嚴格執(zhí)行相關程序,認真核實有關材料,切實保證質量。

  2、嚴格標準、客觀公正。各培養(yǎng)單位要進一步規(guī)范程序和組織形式,認真審查每一名導師的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考核及審核工作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防止弄虛作假。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jīng)查實,將視其考核為不合格,取消2023年招生資格。

  3、質量導向,明確職責。各培養(yǎng)單位要始終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核心,進一步強化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崗位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發(fā)揮指導教師是研究生培養(yǎng)第一責任人的作用,不斷提升自身育人能力和指導水平,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

  請各培養(yǎng)單位于5月16日前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2年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匯總表》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指導教師個人所填考核表格由各單位留存,備查),并將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fengyu@cugb.edu.cn,聯(lián)系人:馮宇,聯(lián)系電話:82321924。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指導教師2023年招生資格審核表》”(各培養(yǎng)單位裝訂成冊)和匯總表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并將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zhangshuping@cugb.edu.cn,聯(lián)系人:張淑平,聯(lián)系電話:82323106。其他未盡事宜,可與學位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協(xié)商解決。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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