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音樂碩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德藝雙馨、紅專兼?zhèn)?,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系統(tǒng)深入的專門知識,把握學科前沿,具有從事高水平音樂研究、創(chuàng)作和表演藝術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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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科專業(yè)方向

  作曲(含作曲、電子音樂作曲、民樂作曲)

  視唱練耳

  指揮

  聲樂表演-美聲

  聲樂表演-民聲

  鋼琴表演

  鋼琴合作藝術

  弦樂

  管樂

  民族管弦樂表演

  現代器樂與打擊樂

  音樂科技與應用

  音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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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習年限與學習方式

  基本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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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計劃

  擬招生27人。最終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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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胖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

 ?、茡碜o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⑷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2024年9月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2024年9月1 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yè)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專業(yè)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并在復試階段進行加試;

  e.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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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網上確認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2.報名流程: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請考生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按報名網站的各級網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網上報名號和密碼請務必牢記。

  3.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非應屆本科畢業(yè)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4.報考音樂文獻編譯領域的考生初試外語語種如下(其余各專業(yè)方向的初試外語均必選英語):

 ?、艌罂家魳肺墨I編譯-英語:初試外語必選英語;

  ⑵報考音樂文獻編譯-日語:初試外語必選日語;

  ⑶報考音樂文獻編譯-俄語:初試外語必選俄語;

 ?、葓罂家魳肺墨I編譯-德語:初試外語任選英語、日語、俄語。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民骨干計劃”的考生須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應當選擇相應的專項計劃,并如實填報相應的專項計劃相關信息。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于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并配合報考點采集本人圖像等電子相關信息。

  2.網上確認應當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請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在2024年9月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確認手續(xù)。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的,應于報名階段與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三)提交材料

  1.以下類別的考生在辦理完畢資格審查等手續(xù)后,在下表規(guī)定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上海市徐匯區(qū);

考生類別 提交材料 提交時間及備注
少民骨干計劃考生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須為簽字、蓋章的原件) 2023年11月5 日
在校研究生考生 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我院在初審考生報考材料后,準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院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報考者辦理報考手續(xù)、繳納報考費后,報名材料與報考費概不退還;

  4.同等學力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自學情況,進入復試后,須加試兩門本專業(yè)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詳見附錄);

  5.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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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試

  1.考生應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我院不再給考生寄發(fā)《準考證》;考生打印《準考證》時須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進入復試者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初試準考證參加復試,屆時考生可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復試名單。

  2.初試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復試日期:2024年4月上旬,具體日程安排以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通知為準。

  3.初試地點:在上海報考點報考的考生,所有筆試科目在本市考試院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外省(市、自治區(qū))報考點報考的考生,在當地?。ㄊ?、自治區(qū))研招辦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

  復試地點:上海音樂學院

  4.文化課考試:

  國家統(tǒng)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由國家教育部統(tǒng)一命題;

  5.專業(yè)課考試:

  報考各表演專業(yè)的考生,應根據相應的專業(yè)主課考試曲目要求(詳見附錄),填寫《考試曲目表》(請從我院研究生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并在參加復試專業(yè)考試時現場提交。曲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時提交自備的伴奏樂譜(不接收簡譜)。注:如屆時考生放棄考試,請來電告之我辦,以便合理安排考試順序。

  6.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院將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再次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須提交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成人高校、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交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跨專業(yè)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學術成果。以上材料的具體提交日期另見復試通知。 注:凡參加復試者,請根據考試要求提交相應的論文、作品等材料(詳情參見附錄),以供考官參閱。

  7.考試科目、考試具體要求、參考書目等內容詳見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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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guī)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院各學科專業(yè)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并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和專業(yè)發(fā)展?jié)撃芤约吧眢w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yōu)錄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3.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屆時將公示于我院研究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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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宿

  我院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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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費及獎助政策

  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5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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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

  1.招生工作期間的政策和規(guī)定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最新文件執(zhí)行。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級部門在2024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政策,我院將做相應調整,并及時在網上予以公布。

  2.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部網站,如有變動,以網頁公布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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