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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根據(jù)《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fā)展的意見》(教研〔2020〕9號)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通知》(學位〔20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保障我校學位授予質(zhì)量,做好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雙盲”評議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評議范圍
第一條“雙盲”評議是指送審的畢業(yè)(學位)論文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反饋的評議結果隱去評議專家的信息。
第二條我校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100%參加“雙盲”評議,博士畢業(yè)(學位)論文送2位專家評審,碩士畢業(yè)(學位)論文送1位專家評審。對上一年度上海市學位辦抽檢“存在問題學位論文”的導師,其指導的碩士畢業(yè)(學位)論文將進行重點評議,送2位專家評審。
第三條涉及國家秘密及安全的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可申請免檢,需提供開題時密級審批表及相關證明。開題時未進行涉密認定的畢業(yè)(學位)論文,原則上不得作為涉密畢業(yè)(學位)論文申請免檢。涉及國家秘密及安全的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必須符合《涉密研究生與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學位〔2016〕27號)文件要求。
第二章送審流程
第四條研究生登錄“上海大學研究生論文雙盲送審及學位申請管理平臺”,填寫《上海大學畢業(yè)(學位)論文“雙盲”評議簡況表》,上傳隱去作者和導師姓名的畢業(yè)(學位)論文。經(jīng)導師和學院審核通過后,校學位辦送審符合格式要求的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
第五條碩士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雙盲”評議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博士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雙盲”評議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自學院審核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結果使用
第六條以下情況可申請畢業(yè)(學位)論文答辯:
“雙盲”評議結果不含D且總分大于等于75分。
“雙盲”評議結果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全部返回,需通過三人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委員任組長)質(zhì)量審查。
第七條以下情況復審通過后,可申請畢業(yè)(學位)論文答辯:
“雙盲”評議結果不含D且總分為60-74分,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1個月的修改,復審包括送原專家復審、三人專家組復審兩種形式,由學院根據(jù)實際情況擇一作為本學院復審形式,并報學位辦備案。
“雙盲”評議結果含D,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3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復審。
“雙盲”評議結果全為D,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復審。
2位專家評議結果均小于75分,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進行不少于6個月的修改,送原專家復審。
復審的送審流程和結果使用遵循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的規(guī)定。
第八條對“雙盲”評議結果有不同意見的,由研究生通過平臺進入申訴流程,填寫《上海大學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雙盲”復審申請表》,導師、學院分管領導、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逐級審批,在不修改論文的情況下另送2位專家復審。
第九條經(jīng)“雙盲”復審,評議結果仍然含D,需重做論文。重做論文的時間為自專家完成評閱之日起,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2個月,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8個月。
第十條修改或者重做論文應在最長學習年限內(nèi)完成。
第十一條導師所指導的研究生兩年內(nèi)累計出現(xiàn)3次盲審結果含D,學校、學院可暫停該指導教師下一年度招生資格。
第十二條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和學院可根據(jù)學科特點自行組織標準不低于本辦法的“雙盲”評議,報學位辦備案后生效。
第四章附 則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原《關于對研究生畢業(yè)(學位)論文進行“雙盲”評議的規(guī)定》(上大研[2019]9號 2020年第1次修訂)同時廢止。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